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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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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分布式光伏新政征求意见稿 多举措规范行业发展助力“双碳”目标

近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转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文件旨在落实国家能源局最新政策,结合广东实际细化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规则,通过灵活政策引导与严格规范并举,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加速能源结构绿色转型。

新政核心亮点:分类管理、动态调整

  1. 灵活放开自发自用比例限制 针对广东省电力消纳能力较强的特点,《通知》明确现阶段对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年自发自用电量比例暂不设强制要求,鼓励企业充分利用现有供电线路,科学规划项目容量。未来将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动态调整政策,为市场主体提供灵活发展空间。

  2. 非建筑物光伏项目分类管理 对利用农村道路、公共停车场、农业设施等非建筑物建设的项目实行分类管理:采用“自发自用”或“余电上网”模式的项目按分布式光伏管理;若选择“全额上网”或需新建/改造供电线路,则纳入集中式光伏电站范畴,适用更严格的审批流程。此举旨在避免无序建设,优化资源配置。

  3. 规范项目调整与并网流程 明确大型工商业项目因负荷变化可申请调整为集中式电站,经备案机关同意后纳入省级清单管理。同时,项目开工前需取得电网企业并网意见,并提交备案证、产权证明等材料,确保建设合规性。

  4. 强化规划与电网支撑能力 各地市需制定年度分布式光伏建设计划,明确规模、布局及时序,并分解至县区、街道层级。电网企业按季度评估配电网可开放容量,对容量不足区域提出升级方案,保障高效并网。

政策背景:装机破10GW,制度护航高质量发展

作为全国分布式光伏发展领先省份,截至2023年底,广东省分布式光伏累计装机容量已突破10GW,位居全国前列。此次新政通过细化管理规则,既为市场主体松绑,激发投资活力,又通过科学规划与动态监管,防范电网压力与低效投资,为行业长期健康发展奠定制度基础。

业界反响:平衡开发速度与电网安全

业内专家指出,广东新政在分类管理、电网评估机制等方面的创新,为其他省份提供了重要参考。广东省太阳能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政策兼顾灵活性与规范性,既鼓励多元场景应用,又强调电网安全,有利于分布式光伏在乡村振兴和工业绿色转型中发挥更大作用。”

下一步安排:公开征求意见,加速政策落地

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3月26日,相关单位可通过广东省能源局新能源处反馈建议。政策正式实施后,预计将推动分布式光伏在工商业、农村等场景加速落地,助力广东2025年清洁能源占比目标实现。

原文件如下: